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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民国之少帅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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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章 行政管理之初体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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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个之多。另有三五十万人的小县,科室上百个!这么多的“干部”与行政单位,副职领导干部与科室之间分工很细,存在交叉任职,不但提高执政成本,而且降低执政效率。多一个人,多一个科室,苦的是老百姓呐!

    其实解决很简单,特别在立国之初,尚未形成盘根错节的关系网,这个时候把规矩立好,只要对人特别是一把手有了较好的约束,行政编制膨胀的难题根本就不是问题。像一个县,县长主抓全面工作,常务副县长协助,下面再加上三到四个普通副县长,分别负责工业、农业、财经、民生等。有这么多的直属部门,再处理不好事情,只能说明或者无能,或者为官不正。

    工业当然指大工业,像能源局、建设局、电力局、交通局、招商局等等部门,都属于这一范畴。之所以定这么大,是因为社会发展千变万化,不可能定得这么详细,只是把它规范下来。

    农业包括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靠近草原的部分设畜牧局等,土改委员会的大部分工作就交由它负责。

    财经包含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以及财经委员会的主要工作。

    民生包含民政局、教科文卫、民族宗教事务诸项。

    同样是县,人口有多有少,地理有大有小,很多是历史形成的。新民算是一个很大的县了,机构编制定好了,是不是未来其它的县都按这个架构来复制?当然不合理。古代还有上县、中县、下县之分,民国初也有一等县、二等县的讲法。是不是也能定个规则,就以新民县为蓝本,为甲种县,按制度予以满编;人数不满其七成的县,为乙种县,编制约为甲种县的八成左右?嗯,可以考虑。这样做

第269章 行政管理之初体验(上)(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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