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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大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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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家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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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男女婚事,基本上是凭父母之命、族老之言。
虽说蒙氏一族内部其实就有年轻的未婚女子,但鉴于同氏不婚的原则最初是同姓不婚,后慢慢放宽为同氏不婚蒙伯与族内那些年轻女子是无法成婚的,他只能迎娶其他家族的女子,比如兄弟俩的父亲蒙瞿,就娶了葛氏这位葛氏一族的女子为妻。
而家族间族人的通婚,主要就靠宗主蒙箪、宗祝蒙荐等族内德高望重的老人去与其他家族提亲说项。
不受长辈、父母认可并且祝福的男女若是擅自结合,即称苟合,是为世道所不容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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