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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在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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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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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聊聊,冷锋八十,女儿二十,结下了亲,交换了八字。冷锋想着自己还能陪女儿几年。

    然而,第一年没死,女婿催了几次,他不嫁。

    第二年,依然活的好好的。

    第三年,入道了……更不会死了。

    得!嫁吧!找到女婿,女婿的儿子正在学走路。

    没办法!古代人成亲从来都不仅仅是两个人,或两个家庭的事,而是朝廷在管的大事--到了年龄必须结婚。自己不找,朝廷给配。

    这个“配”有讲究。有“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说,女子到17岁,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找个“剩男”逼其出嫁。但更多的却是“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元胡时,谁家要是有女儿15岁至30岁还没有嫁人,就要罚款600钱。男子20岁以上没有结婚的也要处罚。

    未婚夫有了娃,娘不是自己。不要说是修士了,就是正常人也不干的。毁了婚书,这事也就吹了。

    但是……冷祈兰想嫁人。

    然而当媒人一问,二十八了。

    得,这配的夫君不是瘸子,便是傻子。总之正常人不会要老女人。

    她当然不干了。好在她是修道的,找夫君不成,她可以找道侣啊!能修道的绝对是正常人,绝不会是瘸子、傻子。

    然而修道者确实不是瘸子、傻子了,但是末法时代,武当首徒,十九年道行都三十三了,能娶妻的早娶了,剩下的便是苦修士,不娶的。

    而她,也很快三十一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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