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可以很富,但穷人不会太穷。
初唐时期,唐朝实行的是均田制,只要你是男丁,在十八岁时,国家就会分给你一些土地,比如一百亩,其中二十亩永业田,可以传子孙。八十亩是口分田,口分田是要交皇粮的,大概四十斤交一斤,而且人死后是要交还国家的。
而且唐律规定,土地不能私自买卖,除非特殊情况,比如家人死了,无钱安葬。
初唐的田赋和徭役都极轻,比起汉朝,都要轻许多,这是贞观之治的基础。
可这种制度有很明显的缺陷,就是分着分着,土地不够分了,土地就那么多,初唐时人口很少,分田自然没问题,可是随着天下大治,人口急剧增长,问题就逐渐暴露出来。
永业田能留子孙,大唐还不断给有功名,有军功的人分田,田地只会越来越少,人口却越来越多,矛盾爆发是迟早的事。
此时男丁满十八岁,其实已经分不够田地,可唐朝的税赋是按照户籍征收,可以说变相的加重了农民的负担,有些地方到了高宗永隆年间,农民已经不堪重赋了。
其实此时均田制的矛盾还没有完全爆发,只是在土地少,人口又太多的地方比较明显,比如关中,中原地区,这些地区典型的土地少,人口却剧增。
当然,任何时代都有特殊人群,就是不交税的,老薛家就不交税,程家也是。一个是外戚,一个是开国功臣之后。有了功名不交税,军功田也是不交税。
这是为了鼓励大家科举为官,为了鼓励大家打仗为国效力。
前面说的有佃户是带地投靠的薛家,就是为了避税,土地不能随意买卖,但没说不能无
第一百零三章 公主封邑(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