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的。
因为这个时期很多人为了利益,个人办的企业或公司,都愿意注册成集体性质的,然后挂靠在一个大牌国有企业的下面经营,大树底下好乘凉嘛!
孟青善可是知道这么做的危害有多大,公司经营不善倒闭了也就算了。
如果公司做大了,以后可谓是后患无穷,后来因为这事打官司的比比皆是,你以为国家的便宜是那么好占的?
因为这样的事情,后来被抓起来的都不在少数!
工作人员看他坚决要注册私营公司,也就直接给他注册成了私营的。
其实工作人员心中也都跟明镜儿似的。
那些个人办的企业非要注册成集体的,都是跟要挂靠的单位非常熟悉,或者家里有人是那里的领导说话算数。
他们这么干,也是间接薅国有企业的羊毛,后来为什么会产生那么多官司,这玩意真冤的确实有,但是大多数都不怎么冤。
当初他们薅羊毛的时候吃香的喝辣的,后来国家政策收紧了,你当初注册的又是国有企业下面集体性质的公司。
从法律上讲,这公司就不是你个人的,再碰上看你不顺眼想搞你的,一个侵吞国有资产,妥妥的公司没了,你还得坐牢。
孟青善从一开始就不打算这么干,虽然他这样的商贸公司,如果挂靠在大牌子的国有企业下面,更能让他的工作好做,可信度更高。
甚至凭着那个国有企业的牌子,有些厂商都敢先让他拿走货,卖完了再给钱。
他还是觉得哪怕十块扔掉九块只赚那一块,也得注册成私人公司,钱啥时候都能赚,还是狗命最要紧啊
第十三章 注册自己的商贸公司(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