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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顺灭清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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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鞑子罪行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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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后,“满城杀尽,然后封刀。……城中所存无几,躲在寺观塔上隐僻处及僧印白等,共计大小五十三人。是役也,守城八十一日,城内死者九万七千余人,城外死者七万五千余人。”

    鞑子兵在其城的观音寺“掠妇**污地上,僧恶其秽,密于后屋放火。兵大怒,大杀百余人,僧尽死。”

    在另一个地方,鞑子军把掠来的妇女“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嬲无昼夜”。而先至之兵已各私载卤获连轲而下,所掠男女一并斤卖。其初有不愿死者,望城破或胜,庶几生还;至始知见掠转卖,长与乡里辞也,莫不悲号动天,奋身决赴。浮尸蔽江,天为厉霾。”

    鞑子一将军抢夺妇女达100多人,“淫·欲·无厌”。制作长押床,裸姬妾数十人于床,“次第就押床淫之。复植木桩于地,锐其表,将众姬一一签木桩上,刀剜其阴,以线贯之为玩弄,抛其尸于江上。”

    某城陷时,有母子三人,“一母一子,一女十四岁。鞑子兵淫其女,哀号不忍闻”,后鞑子兵杀其子,释母,“抱女马上去”。又有一鞑子兵“挟一妇人走,后随两小儿,大可八岁,小可六岁”,鞑子兵杀二子,抱其母走。

    某城失陷时,当涂孙陶氏被鞑子兵所掠,“缚其手,介刃于两指之间,曰:从我则完,不从则裂。陶曰:义不以身辱,速尽为惠。兵稍创其指,血流竟手。曰:从乎?曰:不从。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死。”

    整个辽东,“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稍有骨气的汉人都死绝了,只剩下一些顺从的奴才。

    除了这些惨绝人寰的描述外,书中还记载了不少满清将领招

第二十四章 鞑子罪行录(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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