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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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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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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秦恪与裴熙的境遇有些相似,闻言就生出几分同病相怜之感,越发觉得像沈曼这样能与夫君同甘共苦的好‘女’人太少,便为裴熙惋惜:“旭之三年后方及冠,本不必如此迫切。”拖两年再成亲,说不定就能挑到个更好的,省得与一个舍不下富贵,抛不下名声,明明自‘私’自利,却还要装得自身贤良无比的‘女’人同‘床’共枕。

    大夏建国之初,民生凋敝,人口稀少,为鼓励生育,太祖规定男十五,‘女’十三即可成婚。若男二十,‘女’十八尚未婚配,则要告知官府,或说明缘由,或让官媒撮合。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天下安定,百姓富足,这一律令就免不得有所放宽。现如今,‘女’子若未及笄便匆匆嫁出去,必会遭到旁人耻笑;男子弱冠之龄还未曾娶妻,也算不得多么稀奇。裴熙今年才十七,上头还有个嫡亲的兄长继承家业,实在没必要如此着急。

    谈到这个问题,裴熙不以为然地笑了笑:“内子四个月前生下一个男孩儿,已过继给了兄长。”

    秦恪听了,不由动容:“旭之高风亮节,实在令人佩服。”

    秦琬一开始还有些没闹明白这两人在打什么哑谜,冥思苦想许久,终于想到了缘由,忍不住用惊讶地眼光看着裴熙,不住点头,赞同起父亲的“高风亮节”一说。

    裴熙的兄长虽比他大六岁,却也是正值盛年,若非夫妻双方有一人身子有碍,无法生育,怎会这么年轻就忙着过继嗣子?要知道,从同胞兄弟那里过继来的嗣子,继承爵位时,爵位得降二等;若是上宛侯直接将爵位传给裴熙这个嫡次子,爵位只要降一等即可。这种情况下,稍微正常一点的人都会选择将爵位传给优秀的次子吧

第二十二章 认可(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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