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男、殷利军、闫磊和郭冠军,四条大汉从四个方向,饿虎扑食般冲向剑仙。
剑仙转身就跑,跑向闫磊和郭冠军之间的空隙。
等等……剑仙为什么要跑?
花美男稍一思索,立刻便想通原委:剑仙擅长的,是在万众瞩目下把一个艺术形象表演得栩栩如生,而不是和对手正面对决。虽然他的名字叫剑仙,气质也像,打扮衣着也像,而且他的确背着一支华丽的长剑……
想通这一点之后,花美男立刻狂追剑仙。
但他发现剑仙竟然比自己和殷利军更快!
不仅跑得快,动作也极其敏捷,眨眼间就要从闫磊和郭冠军之间穿过去……
闫磊和郭冠军大急,伸手就抓剑仙,但郭冠军抓了个空,闫磊的指尖也刚摸到剑仙的衣角。
摸到衣角就够了,因为闫磊是一名绞杀数士!
绞杀的前提,是不让落入手里的敌人挣脱,哪怕对方用油洗过澡。所以闫磊浑身都是细麟,紧张的时候会竖立起来,比刀片还要锋利。而且他的手指长满倒刺,粗糙得像锉刀,不用凿钉螺丝也能爬上光滑的峭壁……
事实上,闫磊曾用绞杀能力对战名为龙滟的零数士,结果他用两根手指,就把对方的骨头从手臂里生生拽了出来,场面之血腥令人胆寒!
所以剑仙的衣角被闫磊摸到之后,衣角就像安家一样,牢牢粘在了闫磊的指尖上。
只听“嗤喇”,衣角连带前襟被生生粘了下来,剑仙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好在他灵活过人,硬是横跨一步稳住身形。
——这只能怪他的衣服太结实,整体由数士级材料制成,
第631节 师长 上(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