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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野仙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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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槐安之剑,南柯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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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你们是专贩骡子的么?”

    然而他的话立刻就被人打断了:“这厮卖的不是牲口,而是小孩子。”

    将手中青钢棍朝地下一杵,看着不比司马铃大多少的短‘毛’主事“呿”地吐了一口唾沫:“城南羊市上有名的人牙子轩六,干的就是这个龌龊的买卖。”

    听着“人牙子”三字,魏野嘴角微微挑起,转向了一直摆出一副预备开打模样的这个青年:“不知轩六这一伙牙人,做的是什么样的奴婢买卖?是和卖,略卖,还是掠卖?”

    依照汉律,贩卖奴婢虽然是个下三滥的行当,但总归是合法买卖,而且这样的龌龊生意总有一二高‘门’大户在后面坐地分账。然而依照汉律,也只有双方同意并立契的和卖才是受律条保护的,诈骗良家卖身为奴称为“略卖”,依律可判流三千里乃至绞刑,绑架拐卖良家为奴则称为“掠卖”,倘若坐实了,就是直接上斩首甚至截裂四肢的磔刑了。虽然历代的奴隶贩子里总不乏勋贵外戚之流尊贵已极的王八蛋,但是单枪匹马上阵干这种事情的高贵‘混’球,翻遍历朝的正史野史也不过少数一小撮而已,脏活儿都是‘交’给面前这个疤瘌脸的泼皮一类角‘色’做的。这样的角‘色’,断没有人会乐于为他出头,就是北部尉衙署,也不过借此人来找一个向太平道出手试探的由头。

    然而现在这个不知从哪个地里如鬼般冒将出来的书吏,竟是三言两语就把问题朝着别处引——轩六一伙人不干净是显然易见的,然而今天这件道具还没在这出警匪戏里排上应有的用场,就有人打着卫生不达标、检疫不合格的理由要把它丢出去,任何一个有职业素养的演员都是不会同意的。蒋掾史抢

第二十四章?槐安之剑,南柯之客...(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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