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挑逗意味的。
这种情况之下,之前心中林果郑那一丁点勇气,完全破灭了,撂下麦克风,狼狈的逃走,脑袋就只剩下一个念头——马上,立刻离开酒吧!
不知道跃过了多少险阻,林果郑几分钟之后,才仓惶的离开了潮人酒吧。
目光环视,在酒吧对面瞧见了蹲在马路牙上的苏叶。
一股怒气自大脑升起,林果郑红着眼,气冲冲走过去。
瞧见林果郑,苏叶不仅没道歉,反而唱着不知名的调子:“如果再见不能红着脸,是否还能红着眼……”
火气蹭蹭上涌,怒向胆边生,林果郑抓住其衣领大声质问道:“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能将一个逆顺受,好脾气的小受性格的人,气到这种程度,也真的不容易。(未完待续。。)
ps: ps:再重申一次,关于所有同性恋酒吧的描写,都是自于书籍……笔者本人性别取向正常,喜欢萌妹纸!
ps2:同学们跟上了游诃的思维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