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和他的一帮哥们一起来的,年轻男人在一起不是喝酒就是玩女人,要不就是打架、平白无故的找人家的麻烦。那个二十多岁的混混看上去只有十岁的样子,一头乌黑柔细的青丝,略显单薄纤细的身材,腰身很细,胳膊却骨瘦如柴,有些瘾君子的嫌疑,而他那懒洋洋的表情和有些病态的脸庞充分体现着这个年纪雌雄莫辨的特殊美感,尤其是他的那双像熟透了的葡萄一样的眸子在浓密的睫毛掩映下光彩夺目,自然是个小鲜肉。
&;&;他长得很普通,也许是造物主过于随意,五官长得似乎有些过于分开,就显得不太自然;穿的倒很精致,那件米色的双排扣风衣是lewisleejack≈jones(马克华菲)、长裤是jack≈jones(杰克琼斯),脚上是一双silvanottanz(郎丹泽)的软底鞋。风衣敞开着,露出里面剪裁合身的花花公子的白色衬衣,衣前懒散地系着一条黑色金利来领带,领口处露出一圈白金项链,而灯光下,还看得见他的耳钉闪闪发光。
&;&;梁姐在武陵城里也算得上是一个有钱女人,除了那个借着长风酒家洗钱的丈夫,当然身边还有过别的很多男人。经过她手的男人中间有年长的也有年少的,有当官的也有做生意的,有强壮的也有衰弱的,有酒后乱性的也有谈感情的,有窥视她的钱袋的也有贪图她的的,有可以交往好几年的也有仅仅只有一次接触的……其实社会上的许多女老板全都和男人一样,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可是在她的心底却始终为一个小男人保留着一片最纯洁的地方,那个地方只属于那个早就销声匿迹、不知到哪里大展宏图去了的嫩伢子的。
1713.084554,出来(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