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印花热裤也是潮流一派,又认为不如一件背带裙更显风情……真的是乱花渐欲迷人眼,几乎把自己的那一大排衣柜全都翻遍了,还是不能确定下来。直到快到出发约会的时间,才像一道闪电似的直接冲进了天官牌坊,冲进了王大力的家里找到了她给他买的、他也很喜欢的那件阿迪达斯的运动衫套在了自己的身上。
一下楼就碰见徐汉美(详见拙著:都市系列长篇小说第二部),光看徐家妹子那个瞪大的的眼神,刘晶晶就知道自己已经成功了。那个女记者在兴奋的叫着:"晶晶,我真的爱死你了。男装女穿正时髦!将爱人的运动衫穿成一件短裙,挡不住的纯真和感性倾泻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