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对于贪官的惩处力度悄悄的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因为设置了"立功从宽"制度,就给那些不幸落马的贪官为减轻惩罚、保住性命提供了捷径。于是,贪官假立功的事件层出不穷,甚至出现了帮助立功、串通立功、虚假立功、买卖立功,严重误导审判结果的案例,并且这类"假立功"最终被揭发都具有极大的偶然性。最为典型的就是中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因受贿近2亿元,被判处死缓。据称,陈同海能够免死,除退还全部赃款外,还有"立功表现",但有关部门并没有公布立功的具体细节。
只要保住性命,剩下的就好办了。有人在大牢里教《道德经》,有人在监狱里著书立传,有人继续按月领工资,更有人被偷偷的放了出来。有官场笑话说:某某因为贪腐入狱,儿子大学毕业,找不着工作,探监的时候诉苦。爸爸写一字条让儿子找他以前的下属帮忙。儿子问:‘人走茶凉,现在写条子,有用吗?‘爸爸说:"我在台上的时候,想让谁当官,就让谁当,现在我在监狱里,想让谁进来,谁就得进来,放心吧,儿子,我的条子还是照样有效!"
所有的人都相信那个入狱的贪官说的是实话,因为那就是中国特色,所以才会有人调侃:"做贪官真好,做一辈子贪官更好;做大贪官好,难的是只做贪官不做清官。"所以才会有人愤愤不平的说:"时代不同了:我们那时崇拜雷锋焦裕禄,现在小学生渴望长大当贪官!"所以才有人感到愤慨:"为什么都是死刑,但都不是立即执行,难道又是走中国特色之路:死缓、无期、有期、无罪、释放?"
关于武万全的那一次凶杀案、关于那次"刀下留人"的呼吁以及那个吸引
100.保外就医(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