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华山论剑,刀剑无眼,然比武之事,点到为止,若可不造杀伤,则尽管留手,有深仇大恨者除外;
其二,若受他人挑战,而战过一场者,可有权利不再继续比武,其余人亦不得强行挑战,直至比武结束;
其三,最终胜出者可讲明自身心愿,群雄勠力同心,必要与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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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不败将这三条规矩,以金字刻在日出客栈的牌匾的另外一面,摆在一处高石之上,供众人观看。
随着群雄从四面八方赶来,越聚越多,对着三条规矩的议论也变得更多起来。
其中有暗自拭剑,想要侥幸取胜者;也有自知实力不济,不欲参加者;还有摩拳擦掌,打算于群雄面前扬名者;亦有咬牙切齿,要在此比武上一报大仇者..........
各人各有各的心思,群雄心中既有警惕,亦有兴奋。
“依我看来,这场比武,也不过就是那几位大派掌门之间的决斗,他们的武功咱们是远远及不上的了,又何苦去自取其辱?”
“老兄,你这话倒说得不对了。如方证大师、冲虚道长这样的大人物,怎会一开始便动剑?他们必定是最后才会下场的,那此前不就是我们表现的机会了么?”
“机会?什么机会?”
“手刃仇人的机会!”
“你可知道,只要对方赢过一场之后,他就可以拒绝接下来的比武了。”
“是,但是他若还没有下场过,就是不能拒绝这场邀请比武的。”
“············”
无数
第四百零二章 华山论剑(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