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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民国之少帅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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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行政管理之初体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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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一旦事实为真,初次警告、再次当场开除公职,扒了你这身皮看你比马王爷多一只眼还是怎么的?这个《政|府工作人员纪律条例》一颁布,就让人耳目一新。

    张汉卿设计了种种防止公务人员滥用权力的制度,那我不做事是不是就安全了?不!不作为也是一种失职!这是典型的“官老爷”作风,尤为张汉卿所讨厌,甚至比贪污腐败更不招人待见。贪污易察,不作为难禁。怎么办?好办!不想作事?那就清除出公务员队伍!因为不作为造成重大事故的,新增加一条“玩忽职守”罪。

    这些都还是自查自纠,有没有一个机构对政|府进行约束?议会啊。虽然将来议会要由党来控制,但它应该有对政|府的极大约束力,否则立法机关的名称难道是摆设?政|府机构一把手官员的任免都需要经过它的无记名表决,每年官员还要到议会述职。重大事件,议会有权要求负责官员到议会质询。述职或质询不通过的,两年内不得晋升;两次不通过的,予以调职或降职。这一切,都写进《新民县议会组织办法》中。

    怕麻烦、怕盯着?不怕你不想做官,中国想做官的人还少了?君不见每年国考队伍之逐年壮大,国招比例之高。中国从来都不缺想当官的!

    对一把的制约是极有分量的,那就是离任审计制度。在新民县新设立了“廉政公署”,由县长兼任署长,下属单位便有一个审计局。县下属乡镇、局办一把手凡是离任,都要进行财务审计。

    另外副科级以上干部都必须进行财产申报,而且每年在议会述职时必须详细说明财产增加的由来。一旦有故意隐瞒的重大财产和来历不明的收入,即以贪污同等罪行入罪

第270章 行政管理之初体验(下)(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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