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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民国之少帅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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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章 包产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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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重新认识到这样做的弊端,然后重回包产到户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政策上来。既然如此,为何还要走弯路?为什么不把更先进的、被证明是激发了农民务农的积极性的“包产到户”拿出来用呢?

    “包产到户”的政策是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张汉卿所知的唯一的办法:试想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大地上农民对此政策的拥护和产生出的对土地巨大的热情,用第二次解放来形容丝毫不为过。

    其实这样做的好处是巨大的:一方面农民的生产热情被充分调起,生产力得到巨大解放,不但保证国家的,私人家庭还有大量赢余----付出越多,获益越多;当广大农民手有余粮后,政|府再适当地予以商业上的引导,经济上便可充分活跃并有机会促进贸易的发展,于国于民是两利的。

    也为了打消农民对于政策的朝令夕改的怀疑,新民地区政|府以颁布土地令的形式昭告全县,“包产到户”的土地承包期为20年,并且在合同到期后原承包人享有优先的承包权。

    真的无法想象,在中国广大的农村,蕴含着多少未被使用的创造力!

    农民们被压抑两千年的激情在新民地区得到彻底的渲泄。到1917年9月的一年后,新民地区在还掉第一年的土地收购利息后,实现政|府财政收入比上年度同期增加30%,同时粮食产量巨增五成以上。这一半是因为农民对于多劳多得的回应,对自己的土地投入了巨大的热情;另一半也是因为清出了许多暗藏的土地,导致税收及产量的双增加。

    “手有余粮,心中不慌”,终于可以喘口气的农民们在丰收后对于此项政策的拥护和对于政|府的感激,以及新民土改的经

第230章 包产到户(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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