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一所,大兴土木,到处扬言为小凤仙建造华屋。小凤仙有住的了,红牡丹自然就可以顺手推舟住下来,两全其美嘛。这样一来,后辈的张汉卿出钱为“世叔”蔡锷安置小三,有情有义啊!
吃了亏的老鸨不甘,她也是有些背景的人,第二天,一纸诉状递到了北京城西初等法院。法院的人见告的是昭威大将军,不敢受理,又迅速转到中级法院。老鸨的在诉状中说:“昭威大将军蔡锷字松坡,与同案犯张学良字汉卿者,恃强持械,强行抢走云吉班姑娘两人,并仅以五千元了账。两姑娘身价当在十万元以上,云吉班情愿退还五千元,只要两人能够安然回来。”
这一张状纸让北京城大街小巷充斥着传言,连北京城的一些花边小报也不吝文笔,为此事添油加醋,引起轰动:“蔡松坡恃强拥两美、张汉卿一脚踏花丛”、“惟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名人的风流韵事,一向是惹人关注的。不过这真名士,讲得却是张汉卿,因为不知怎么地,张汉卿的《论英雄》一诗被传唱,风流之名北京城共知,风头更甚蔡松坡。
自古英雄多好色,未必好色尽英雄;
我虽并非英雄汉,惟有好色似英雄。
自民国开始,能够让大家都耳熟能详地传唱一首诗,张汉卿也是创了一项记录,导致“凡是井巷处,皆闻《英雄》诗。这估计是密探们的功劳,这情报处的上层也有些无聊,估计是闲谈之时无意把诗透露出去。这本来是小事,但蔡锷和张汉卿却证实了一件事:自己的身边,一直都有人在“关注”。
到底有名人效应,纸包不住火,况且两人本来就没打算包住。蔡锷与小凤仙的事不久后就惹恼了原
第92章 后院起火(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