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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美国大编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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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殴打黑人的过程被偶然摄入镜头,昭彰在目,铁证如山,天理难容。新闻媒体在报道这一重大司法新闻时,自然觉得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站在处于弱势地位的小民百姓一方。

    那么,kt电视台擅自删剪原始录像,片面报道金被殴案,会不会因此而引发法律麻烦呢?一般来说是不会的。在美国社会中,新闻媒体被称为独立于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之外的“第四权”,是美国各行各业中受宪法第1条修正案保护的特别行业。所以,kt电视台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地拥有对任何原始录像进行删剪和编辑的权利。

    经过删剪和编辑的录像虽然未能全面客观地报道殴打事件,对警方构成了一定程度的诬陷和诽谤,可是,根据美国最高法院1964年《纽约时报》公司诉萨利文案(newyorktiesvsullivan,1964)的判例,政府公职官员打赢这类诽谤官司的前提,是证明媒体的报道出于“确实恶意”,致使公职官员打赢这种官司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再加上宣传工具全都掌握在私营新闻媒体手中,致使政府行政部门和警方对媒体的片面报道基本上束手无策。2000年夏天,南京大学-约翰斯&8226;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的任东来教授应邀考察洛杉矶市警察局(pd)总部时,曾特意就金案录像被删剪问题,与警察局副局长加斯肯(davidjgasn)交流看法。加斯肯副局长坦率地回答:对于电视台的做法,警察局除了气愤和抱怨之外,只能干瞪眼,干着急!

    五、前倨后恭的法院审判

    由于新闻媒体口诛笔伐,大造声势,使金案未审之前就已闹得满城风雨。在美国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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