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把它当作宣传自己的资历。几名大侠坐在一起,常常互相吹嘘的就是今天在哪救了多少人。但是他们不知道的事,今天救完的人。转过天来,就遭到更悲惨的下场。
也许这些大侠们知道,但是他们并不在意。
不管是大侠还是恶霸,对我来说都没有什么区别。百姓是他们的消耗品,而这些人就是我的消耗品。
只有用这些江湖中人的生命,才能让手中的利剑,变得更加锋利。
一路杀遍整个河东,大大小小的厮杀,经历了无数。
可笑的是,这些用着各种兵器的江湖中人。却根本不了解自己的兵器。用刀还是用马桶,其实对他们都没有区别。
利剑,长三尺二寸,重六斤四两。剑纹为水波纹,从左下方45度挑向右上方30度时,剑的运行轨迹和剑纹是最配合的,剑的速度也是最快的。
利剑就是我的青梅竹马,我对他的了解,就像对我自己一样了解。
因为我们两个人的默契,一路行来,我从来没有遇见过任何对手。
与那些大侠和恶霸不同,我不喜欢杀人,但是利剑喜欢。
利剑最喜欢的是侠客咽喉的血,和恶霸心尖的血。
利剑告诉我,侠客咽喉的血最轻,因为他们从来都是说空话。
恶霸心尖的血最纯,因为他们的心里从来没有善良的杂念。
打遍了整个河东,利剑已经有些满足了。但他最渴望的,是一场势均力敌的决战。
决战过后,我们就该回家了。我想家了,利剑也想家。
河东第一剑客,白猿剑孙康就是我为
番外,剑魔独孤(利剑篇)(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