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邀他赴宴,让他亲眼目睹昔日的‘癞蛤蟆’,今日是何等的风光!”张三言罢,提笔在请柬上歪歪扭扭写道:“谨定于公历一九九六年元月一日(星期一),农历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中午十二时,在‘珺县宾馆’二楼为令郎张耀祖举行结婚典礼敬备喜筵。恭请赵焱焱先生光临。”
当赵焱焱看到请柬上“令郎”二字不由地哑然失笑:“难道是我儿子结婚?若是我儿结婚,干嘛要你发请柬!”
殊不知,“郎”是对年轻男子的称呼用此无可非议,但这“令”字用的实在是不敢恭维。“令”系尊称,即“您”,只能用于第二人称。如果是自己的儿子,只能谦称小儿。在请柬中出现“令郎”之词实属南辕北辙,更何况出自堂堂局长之手,真把老祖宗脸面都丢尽了。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