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班倒地看着我。
轮到她当值时,便总是用我恰巧能听到的音量叽叽喳喳地说,谁谁家的小姐模样不错,谁谁家的小姐绣出的花跟真的似的,谁谁家的小姐素有贤名。我只得再次一脸寒风地敲打她,平妻也算是正妻,再不受宠也可以转手把她卖到窑子里。而且,还是没人给她撑腰。
她再次老实了。
好讨厌欺软怕硬的笨蛋,欺负一下就缩了,不过瘾啊!
软禁的日子极难熬,与我勾心斗角的人都没了,丫鬟们见了我便纷纷摆出楚楚可怜绝不多嘴的模样,无聊得我只有拿绣花针逗小瓢虫当乐子。每天捉三只,养在首饰盒里自己跟自己开盘口,斗瓢虫。
瓢虫越蓄越多,一日,我正琢磨着训练瓢虫们踢足球时,一把冰凉的刀锋无声无息贴在我脖子上,沈鸿喘息着低声:“不要命的话,大可喊人来。”
我忙慢慢高举双手,以示配合。
沈鸿枯瘦的指爪掐着我胳膊,用力扥我起来,嘶声:“不许出声,跟我走。”
我无奈照做。
为毛大家都喜欢劫持我呢?是因为我太配合?
一路上家丁纷纷走避。还是那句话,大家早知我和沈鸿不对付,互相拿刀逼迫什么的,大概在他们的认知里是迟早发生的事。如果真的发生了,这种时候,只要微笑——呸,只要躲开就好了。
沈鸿拖着我穿门过院,一路上我虽然配合,但难免因为步调不一致而撞上刀刃,脖子些微麻痒刺痛,似乎还有液体顺着脖子缓缓流下,濡湿领口。
沈鸿一脚踹开书房门,拖着我大步流星地冲进去。沈念恩坐在案前,抬头冲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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