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得到三家同意之前,不得擅自进入洛阳。
联合政府由宰相和六部共同管理,人选三家不得直接任命,但是每家就每个职位都可以推荐两个人选。
同时,为了保证联合政府不会偏向任何一家,国家需要组建上下议院。
其中上议院有权选举宰相和六部官员,共九十九人,三家每家出三十三人,实行少数赞同多数原则。
并且宰相和六部做出的有关于国家的重大决定,都需要经过上议院的同意方能实施。
也就是说,上议院代表刘,曹,孙三家的意志,负责监督朝廷。
下议院则由全国各地没有官职在身,但是有一定名望的人士组建,人数不限。
下议院有对国家重大决定进行赞成和反对的投票权力,但是投票结果仅作为民意进行参考,不具有任何的实际效益。
但下议院同时也具有建议权,即下议院的议员可以提出有关于国家政策方面的建议,在经过下议院的表决之后,如果该建议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赞成率,那么建议就会被送往上议院进行表决。
如果上议院也以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成赞成率通过了表决,那么这项建议就会送往联合政府,由联合政府进行实施。
这样一来,联合政府,上议院,下议院三个权利部门就起到了一个互相牵扯的效果。
上议院可以否决联合政府的决策,但是没有资格自己制定决策,交由联合政府施行。
下议院没有资格赞同或者否决联合政府的
第156章 官员,贵族,百姓(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