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珏深吸一口气,然后展示了自己那强大的抄书本事。
陈二狗?这是什么鬼!
手指头如同跳舞的精灵一样在键盘上穿梭挑动着,桌面上文档上快速浮现着文字。
和现在所有的都市小说不一样的是《陈二狗的妖孽人生》的开头,甚至通篇行文都不像是网文。里面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厚重和古朴。王珏决定写这一本书的时候,心里面在想一个问题,这个不知道名字的网文作者怕是什么文学青年来着,只不过走错了路在网文山寨中落草为寇了吧!
由此可见,走错了路的代价非常惨重!在记忆中这个作者还有几本书都是这种行文。按理说,这种行文如果再多一点厚重感完全可以进入主流文学圈的。这本书名气非常大,但是就成绩来说,这本书并不算好。因为和这一本书同一期的作者,好几个都成为了白金作者,而这个作者却只能当做一个普通的大神。明珠蒙尘啊!
有点意思!
王珏写的非常快,但是对于看网文的人来说,这种行文非常讨厌。里面的铺垫确实很有意思,但是情节稍微少了点。黑白是从兽血沸腾过来的人,看这种文字稍微有一些不适应,但是好歹也是中文系的,更佶屈聱牙的文字都看过,这点文字自然难不住他。
原来那个二狗是这一篇小说之中的主角啊。
只是怎么会有这样的名字呢?
王珏写得非常快。
这一本书前中期都不需要修改,直接照搬就行了。
看着王珏陷入疯魔一样的码字状态中,黑白忽然就有了一些温暖的感觉。就算王珏没有那一些才华,这一份认真的神态就能让人
151、请叫我二狗(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