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刚去县城割的,回来凉在井筒里,还新鲜着咧。之前陆陆续续收了刚子那么多野味,总想不出回他什么礼好。俗话说吃啥补啥,你前阵子胳膊伤着,正好拿这骨头补补。”
“不用的婶子……”清苓想婉拒。
“拿着!”社长敲了敲烟斗接话,“还是说你瞧不上我家的东西?”
清苓囧:“……哪能呢!”哪怕真的瞧不上,也不会在嘴上说呀。
“那就拿去。对了,刚子跟你说了吧?代销点马上就要开起来了,到时候,美芹调去售货,她那个护士岗位,就由你负责了。你准备一下,随时上工。”社长顺嘴交代了几句。
“哎!晓得了!”清苓脆生生地应道。
工作事小,工分事大。态度绝对要端正,否则就是给自己拖后腿。
当晚,张家的晚饭桌上,多了一道由筒骨熬的冬瓜汤,味道的确蛮鲜美的。
回到家,坐在煤油灯下,清苓提笔给向刚回信,转达了一番师傅师娘对他的关心,并汇报了送烟酒券的事,最后,提及社长,夸他这段时间像变了个人似的,对她既热情又友善,也不知什么原因……
第二天,邮递员又来雁栖公社送信了,这回是张有康的。
清苓直呼“运气好”,正好让邮递员将她给向刚的回信带走。省得特地跑一趟县城,抑或四处托人捎去邮局投递。
这次,信是送到公社卫生院的,因为张有康还没下工。
听闻是张有康省城的儿子寄来的,恰好在公社开会的几个大队干部,呼啦一下围拢过来,七嘴八舌地问:
“老张,你儿子又给你寄票来了?
第106章 羡慕不来的(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