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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生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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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十王宅,百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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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就是个需要朝廷亲付的巨大支出。

    像是临淮郡王就有96名防阁将军配置,仅每日发常食料就有细米、粳米、面、酒、羊肉、酱、醋、瓜、盐、豉、葱、姜、葵、韭之类各有配额,更不要说每月17两白银的月俸了。

    郡王本人除土地、年俸之外,获赐食料、杂用必然更加复杂,再加上每年冬至各赐绢匹、金银器、杂彩不等,即使不算上灰色收入,换算为上万两纹银还只是最保守的估计。

    更何况现任官员还有福利存在,亲属免役,住房、乘车各有赏赐,子孙享受优先入学、子女做官等优惠和特权、每年可享受公休假,本人或祖父母、父母亡故还另有赏赐,这些都是可折现的。

    依据品级国家配发至少五种不同场合的服装,包括全套衣帽鞋带配饰,这些还没有算在内。

    至于灰色收入就更无法具体计算了,比如来自下属的孝敬。

    唐朝时候最典型的莫过于“冰敬”和“炭敬”,就是任职地方的外放官员,冬夏两次向京官中的关键人物和部门进贡,以求保住官位,进而谋求晋升。

    皇帝的兄弟和儿子成为亲王,太子的儿子称为郡王,其他亲王的儿子成为嗣王,以临淮郡王的出身照理说仅可算是嗣王,能被晋升为郡王,是有巨大战功后的另行加冕。

    实际上临淮郡王也多是名义上、待遇上有更多体现而已,在一众郡王层面里依旧属于外戚那样的皇庭家族核心之外,身份略有尴尬。

    因而像是清绮郡主和她弟弟,并不具备入住十王宅百孙院里的资格,那可是当朝皇帝的诸子年长封王之后所共居的大宅。

    之所以如此累叙

第二十四章 十王宅,百孙院(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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