窈窕,很白净的一个人。她开朗地顺着约翰的口气对保罗说:“倒是有机会该要向大投资家请教赚钱的窍门。”
“对,该向保罗请教。”泰利在旁敲边鼓:“今年开年到现在,他净赚已超过四百万。钱太多了呀,是我们这儿的‘股票抄王’。”
“啊!四百万。”
“对啊,保罗王应该叫‘抄王’。”约翰紧接着加上一句。
“甚么抄王?叫得那么滑稽,太抬举我。哪有赚那么多钱?股票每天涨涨跌跌,到底能值几文。别扯了吧。”
自嘲地辩解有着自得,旁人艳羡之余,能在称呼上些微捉弄一下,何乐不为。大伙感染似地“抄王”“抄王”的称呼他。
抄王、露茜、强尼与约翰一组进入球场,各个人次序挥捍开球后,在晨间清爽整齐的草地上,向着斜逸淡薄的朝暾拖着球具袋迤逦前进。
行进果岭的途上,露茜忽然对抄王说:“我们以前见过,你不记得了吧?”
“是的,我知道。”抄王狐疑地装着记得。他想不起来那里见过她,也不晓得是否曾见过,可确有熟悉的感觉。
“是吗?你知道我是谁?”露茜俏皮地反问他。另外两人走在前面大概听不到他们的对话。“我和章晶圆是初中同学,在台北时,你曾陪章晶圆来参加我们的同学会。”
“哦!”他都记起来了“你是沈露雪嘛!难怪球打得那么好,运动健将呀。”
已是很久远的事,又是全然不同的场合与人们。一下子没法联系起来。那时章晶圆和他只是男女朋友,还没结婚。记得她们开同学会的西餐厅的厅堂狭长昏暗,卡座两旁挤满了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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