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1的时候,有一批警察到了天仓的火化场,追查-一个骇人听闻的案件,当时没有任何的媒体报道,也没有大规模的搜查取证。但是因为都是同一个系统的,我同事发小儿的单位肯定也就知道了些不为人知的内幕消息。
起因是警察接到了匿名报案,说是七里海一家河蟹养殖户杀人了,把尸体碎尸后投放到蟹池刑警支队立刻组织人力前往调查,结果是确实在这个养殖户家里提取到大量人体组织及腐化器官、油脂油膏之类极其恶心。但是却没有提取到任何喷溅血液及大面积血迹。
把嫌疑人带往警局的路上,在车里,警察隐约都闻见这个人身上一股怪味道。
警察常年见各种案件现场,知道这不是腐尸和血液的味道,但是又是那么的让人作呕在警局审讯嫌疑人的时候,这个嫌疑人一直不停的用手掌擦鼻子上的汗珠,警察看得出来,他很紧张,就趁热打铁想在他心理防线很弱的时候让他把案情都撂了。
但是他一直擦鼻子,什么都不说,要不言就是说不知道之类,警察烦他,就把他的手从背后拷起来了(经常重复某一动作的人,可能都患有一定程度的强迫暗示心理,一-旦用外力终止其动作,这个人基本会处于越来越崩溃的边缘,甚至会歇斯底里以致昏厥)。这个嫌疑人就开始焦躁不安,还是试图挣脱手拷,这时警察就发现,这个人满脑门的汗,鼻子上是没什么汗珠的。
那么,他刚才在擦什么呢?或者他在闻什么?
其中一个警察从嫌疑人本后仔细观察了这个人的双手手掌,发现这个人的手上是那种土黄土黄的橘色,肯定沾着什么东西呢。
就叫来取证处
第二百七十五章(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