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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雄逐鹿之南方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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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立府和招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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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每郡均会置郡守一人,都尉一人,郡丞一人,此三人为郡官,郡守由司马宇直接选派,其余两人则由王府议定,报呈司马宇阅览即可。

    郡守主掌一郡民生政事,推动郡内属县的农业和经济发展,赈灾救急,拥有选贤任能,铲除奸猾的权力和义务,上郡郡守为从三品官职,中郡和下郡太守为正四品官职。

    都尉治郡兵,负责统领和整训郡兵,日常主要负责防备贼盗和维持一郡治安。上郡都尉为正四品官职,掌2000郡兵,中郡都尉为从四品官职,掌1500郡兵,下郡都尉为从四品官职,掌1000郡兵。

    郡丞主掌治民,负责协助郡守处理一郡政务,上郡郡丞为正四品官职,中郡郡丞则为从四品官职,下郡郡丞为正五品官职。

    除了这三名固定的郡官以外,每郡还设有郡守府,府下设有诸曹、掾、史等属官,直接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各郡郡守府属官并无定数,由郡守、郡丞等根据各县的经济和民生发展状况自行上报,七品以上由王府选派,七品以下由郡守自行选募。

    不过,一般上郡郡守府配置属官一般不超过150,中郡郡守府配置属官不超过120人,下郡郡守府配置属官不得超过100人。

    在县级一般就配备有县令、县尉、县丞、主簿、廷掾、门下贼曹等官员,由县令主掌县内所有政务,县尉掌县内军事,县丞、主簿、廷掾等则负责协助县令处理政务,门下贼曹则主掌兵卫和治安,归县尉统辖。

    县官中除县令为正七品,县尉为从七品官员外,其余皆为从八品和九品官员,不管上县、中县、下县,每县县府均配属属官不得超过30人。

第一百五十二章 立府和招贤令(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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