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那个去隔断绳子的奴隶,他握有锋利的武器,如果他愿意跟罪人合作,两个人对付一头狮子,至少比一个人容易多了。然后是正中捆绑罪人的那个石阶,显然也是不错的凭借,为跟狮子的搏斗增添了一分胜算:狮子如果要上到石阶,至少需要一个向上蹿的动作,而那个瞬间,就是划开这头猛兽喉咙的最好时机。
我深呼吸了一口气,却因为看得清清楚楚而更加沮丧,因为,如果两人之中只要有一人抱着必死的决心去做诱饵,这几乎就是必胜的了。
曾经看过有关于狼的故事,曾经那样赞赏这种动物的聪慧和狠绝,我想,哪怕狮子更加的强壮而凶猛,任何一个有经验的猎人却都宁愿遇到十头狮子也不愿意遇到十头狼的。
与狮子这样单打独斗的英雄不同,狼是十分有群体观念的。十头狮子遇到一起,必然会在猎物面前先斗个你死我活,可狼却能做到牺牲自己也让整个族群活下去。曾经一个故事中写到,一个久未进食的狼群遇到一头熊,狼族中一只老者立刻自己冲向了大熊,将身体塞在了熊嘴里为虚弱的同伴赢得了猎杀的机会!
这就是狼,让蒙古人踏遍欧洲的老师,可惜却少有人比得上!
斗兽场中,男X奴隶划破了侍女的手臂转身就跑,他跑得那样疯狂,甚至没有给那名侍女留下手中的匕首。
血腥味激起了饥饿的狮子的兽性,它大吼一声再不顾那名男奴朝着侍女对直飞扑了而来,阳光下,它金色的身体越跑越快,几乎化成了一道金色的流光,斗兽场的喧闹中仿佛还可以听到它落脚时发出的咚咚的声音,犹如打鼓。它一脖子棕褐色的鬃毛几乎拖地,奔跑间上下抖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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