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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绿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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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〇一一章 练了七十九年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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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成别人,如果练了七十五年绝对就是个可以纵横天下的大武术家,杨毅练了七十五年,终于杀死了一头羚子。

    山里的羚子发情的时候,只要看见活东西就怼,就跟欠它钱似的,不把你从山崖上怼下去,它不会饶了你。

    四年前,杨毅就狭路相逢遇见了这么一只发了情的羚子,没路可跑之后,便脚踩山壁腾空反手刺了一剑。

    山里冬天长,三百多斤风干羚子肉让杨毅吃了整整一个冬天,吃得他快吐了。不过,现在他见了羚子还是会跑,见了熊也跑,见了狼和野猪就上树。

    那只羚子是杨毅用剑术第一次杀死活物,很值得纪念,但很快就不用纪念了,因为他又用剑杀了人,还是两个人。

    三年前杨毅去汉阴府,用一个金饼换了二十贯景云通宝,顺便又买了布靴和盐巴一些东西,背在竹筐里往回走。两个贼人盯上了他,他却并不知道。

    贼人和山民,其实没有太清晰的区别。

    到了人迹罕至的垭口,两个贼人从后腰里拔出短刀,让杨毅把竹筐留下。

    杨毅很听话,放下竹筐后,默默地从里面抽出来龙泉剑。

    他看见两个贼人咽了口干唾沫。

    他根本顾不上数用了多少招,就是把那些滚瓜烂熟的挂、抽、带、提、格、击、刺,点、崩……,不停耍出来,不一会儿就把两个贼人都戳死了。

    杨毅把两个贼人的尸体从山上踹了下去,估计要不了几天他们就会被狼啃干净。当然,踹下去之前他没忘记留下那两把不错的短刀,也没忘了掏干净他们身上的几十文铜钱。

    贼人和山民

第〇一一章 练了七十九年剑(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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