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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梭在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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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长期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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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李松其实已经想了很久了。应该说,大事很多,每一件都很重要。现在首先要办的是关于朝廷购买一部分土地的事情。

    李松读过不少历史类的文章,知道到了每个封建王朝的末期,通常都会出现土地兼并异常严重的情况。

    古代拥有小片土地的农民,其实抗风险的能力是比较弱的,遇到重大灾害、亲人有重大疾病等情况,往往最先想到的就是卖掉土地,换取粮食或钱。

    由于这一客观因素,到了王朝末期,土地会越来越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引发社会动荡、改朝换代,土地重新分配,然后又开始了兼并的过程,周而复始。

    有没有解决的办法呢?李松觉得由朝廷掌握一部分土地,也许是一个途径。具体说来,就是每个郡县都购买20的土地,平时也租给农民,收取合理的地租。

    当土地兼并严重,很多人没有地可种时,由朝廷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节,尽可能安排出土地给这些人去耕种,比如原本由2户租种的土地,安排给3户来租种;或者由没有空余土地的地方,安排到有空余土地的地方去租种。

    这种调节肯定不是让人满意的生产方式,却能让即便最贫苦的人,也有活命的机会,从而减少社会动荡。

    那么,假如朝廷有钱,是不是可以购买50乃至全部的土地呢?

    李松认为不必。因为私人拥有的土地,耕种效率通常更高。朝廷拥有过多的土地,对于整个社会生产,并不是最有利。

    朝廷的土地,只要在关键时刻起到缓冲作用就可以了,所以20已足够。当然,如果以后发现这个比例仍然不足,也可以适当提高

第43章 长期国策(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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