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同意。
奥巴马当时虽然不至于吃不上饭,可是经济依然不宽裕。
他的生身父亲是一个自肯尼亚的黑人老兄,和他母亲的婚姻保持了一段时间以后,就不负责任的走人了,只剩下孤儿寡母。
虽然他母亲再婚,他这个带过的孩子显然不会太受优待,因此生活一直很拮据。
这个时候,读法学博士,他很希望和人搭伙,减轻住宿费用。
可以,也巧了,他们那个班,其他人都是白人!
白人男性是主流,而黑人则是少数族裔。
尽管美国表面上反对种族歧视,而事实上则是种族歧视到处都存在。
尤其还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更加严重。
所以,他几乎找遍了所有的男性白人同学,表达自己搭伙的意愿,可是一个人都没有同意!
他们那些有意无意的高人一等刻意远离的态度,深深地刺伤了奥巴马!
尽管以前也常遇到,但是没有这次印象深刻!
因为这些人都是懂的法律的人!
而且将他们都是要负责贯彻法律的人。
当然,这样的打击,还是不能让奥巴马跌倒了!反而更加激起了他的干劲!
正在这个时候,李学龙了!
李学龙虽然可以支持单人宿舍,当他了解了奥巴马的事情后,毅然和他搭伙!
而且不是那种两人一起和学校签合同,而是李学龙自己一个签了,然后邀请奥巴马一起住。
就这样,由于李学龙的仗义,奥巴马就没有住宿的忧愁了。
而且不用着急没有钱按
133 哥儿俩不好(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