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管不了那么多,见女尸已经被定住,顺手在抄起那把杀生刃,对欢子说了一句,便冲了下去,我知道恐怕自己帮不上什么忙,但不可能让别人替自己遭殃,而自己再躲起来,那多怂货啊。
“我也去!”欢子似乎不放心,居然要跟着下来。
现在我突然反应过来,记忆中,欢子还没有大胆到这样地步,现在不单敢脚踢剥皮尸,女尸动了他也跟没事人似的,记得读中学那会,在一个盛夏里,天气热得很到了晚上也受不了,那时农村没有普及风扇空调什么的,只有用竹子编织的半葵形扇。
我跟欢子一到晚上,都黑灯瞎火的时候,两人相约出来,偷偷跑出来,照着那种黄橙橙,装着两个一号大电池的手电,一个渔网一个红色水桶,便开始到河里追鱼抓鱼了。
时间到半夜十一点,当然已经抓了半大桶的鱼,在回去的途中,经过长坡村的一座山坟地,各种颜色的鬼火骤然而起,吓得他直接瘫软在地上,手脚都不断哆嗦,弄得我连鱼都不要了,一边给他做思想工作,扶着他回来,难不成长大了,现在风水轮流转啦?
插曲说完,说回这边,我跟欢子冲下一楼,并没有看见打斗的场面。
“切,没意思,走,我们上去吃饱了再说!”只见孙字刚回头耸了耸肩,很不爽地说道。
我见没有什么怪物,心里不由松了口气,但对于他这种说法不由就鄙夷了,什么意思,还要真切对上一场就过瘾是不?
看了一眼,已经乌漆嘛黑的四周,没有再说什么,跟欢子对了一个眼神,他也很会意,立刻跑了回去锁上门,最后还特意用几条大木棒拦腰顶住木门。
第二十一章 证明清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