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茹萍,25岁,象山人,案件发生于9月1日晚上8点,死因为机械系窒息,在脖子处清晰的可以看到一条勒痕。
死者同样以手脚x字捆绑,下半身裸露,趴在田地里,并且性器官受创,死前遭受过性侵。
现场没有留下凶手的精液,以及其他痕迹。
凶器同样为丝袜,不过不同于蔡天虹一案的是,象山案件的凶器丝袜是属于受害人本人,并且受害者生前经过强烈的挣扎,手臂多处有摩擦伤痕。
汪明韩将两起案件不同之处整理到报纸上,发现两案除了捆绑手法一样,其余都有违背象山案件凶手的性格。
比如折磨女性的性器官,以及性侵。
伍正义望着性侵两字笑道:“这凶手还挑食啊?”
包晓婷脸一红骂道:“死流氓。”
“我这怎么就成流氓了,我这可是推理案情。”
“流氓就是流氓。”
“哎,你这是强词夺理。”
汪明韩咳嗽一声,两人才停下。
伍正义恢复严肃说道:“汪队,你觉得模仿杀人的可能性多大?”
汪明韩沉思片刻说:“不好说,一般来说凶手犯案都会有自己的心理安全区,一个月内,换市作案,本身风险就很高。但是从郑板仓一案来看,倒的确有凶手的作案风格。”
包晓婷问道:“汪队,为什么是从郑板仓一案看出凶手作案风格一样的。”
汪明韩翻到象山刑警队的总结那页,上面写着凶手是一个狂妄自大,且冷静,具有过人的心理素质。
伍正义解释道:“如果凶手另有其人,是一
第十章 伍正义的推理(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