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诡秘事件簿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十三章:当年的案件(大雨34)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一栋桥梁上发生争执,失手将其推下山崖。随后,她报警自首。警察们发现尸首后,将其刑事拘留。

    接下来,便是一系列取证、诉讼……整个过程进行得不算顺利。

    争执点就在这个“过失致人死亡”上。

    卷宗中记录,整个案件是只有一名目击者的。

    此人就是跟她一起去爬山远足的吴红山——齐诗雨当时的男朋友。

    死者的家属们不能认可这种一边倒的说辞,觉得吴红山作为凶手的男友,一定会帮她伪造证词。他们认为,刘小元是被故意推下山崖的,而不是什么“因大雨造成桥面湿滑,被齐诗雨推了一下后意外失去平衡,没能稳住身子反而朝后摔去,坠下桥梁。”

    这后来,则是一系列取证。因为通过社会关系调查,发现齐诗雨二人确实未曾与刘小元有过接触,再结合现场痕迹分析,实在没证据说她就是故意要杀死刘小元的,最终在种种综合判断下,判处齐诗雨三年有期徒刑。

    ……读到这里,张璇衡放下了卷宗。

    整个事件中,有两个线索非常值得注意。

    其一,是唯一的证人:吴红山。

    他目击了整个过程。也出面做了证词。

    其二,是案发当天,在下大雨。

    这两样线索,是否能说明什么至关重要的问题呢……?

    张璇衡决定整理一下思路,拿出笔记本,询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当前案件,最核心的疑点在哪?

    他边思考,边在笔记上写出了以下几点。

    一:吴红山杀死齐诗雨的真正动机是什么?

    二:为何他

第三十三章:当年的案件(大雨34)(3/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