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盛唐俱乐部愿意出一半,剩下的一半从工资当中扣除,最终也还能有一千万的年收入。比起老板给出的八百万,对比之下,好像也没有高出多少。
换来的,还可能是一阵的骂名,说他见钱眼开,无道德,无底线。这些倒也没有必要考虑得太多,这部分人即便他选择留在天芒,也不会对他嘴下留德的。
按许老板的建议,等到与天芒俱乐部的合同到期再加盟其他的俱乐部。违约金倒是能剩下一笔,但如果他真的错失了冠军,还能从盛唐俱乐部这里拿到一个不错的价格?
夺冠有时候是需要运气的,第一名与第二名的实力差距,绝对不会有百分之二十,但收入还有名声上的差距,却能差开百分之二十还不止。
许老板现在虽然如此说,可真的到了那一步,商人还是会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来给出相应的条件。
到那时,他的市场会更好还是更坏,这是一件跟自己赌博,也跟这个市场赌博的事情,他偏偏不喜欢赌博。
想清楚之后,莫桑说道:“我选择直接违约,加盟盛唐。既然终究是这边的人,为什么不提早,为盛唐创造一点荣耀。”
话说得很好听,一点也没有提到有关于金钱方面的考虑。
或许是受到商人的固有思维影响,许才在听到这样的答案之后,并没有觉得有多高兴,而是在心中将莫桑和另外一个人进行了比较。
他还是不够有自信,不觉得自己有统治这个圈子的实力。甚至于连卫冕冠军的勇气都没有。
换做是孙正义的话,一定会选择他刚才说的最后的选择。不因为别的,就因为他肯定
第二百五十一章 上限(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