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这是华丽的分割线---
,其实是有损东南海商的利益。货物不能出海,不但东南沿海各省份之间的货物流通没有了海路而交通乏力,高了成本,少了利润。更关键的是,出海因为没有朝廷水师的护航,海盗多如牛毛,交保护费算是好的,更有可能连人带船都被劫走,这种就亏大了。
这也就是说,至少明末禁海这个锅,让东南商人,或者说走私商人来背是有点冤枉的。之所以一直禁海,还是古之官员所奉行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懒政之策引起的。提倡开海禁,可毕竟做海贸生意的,只有十之一二才会成功,其他甚至连命都没了。这种事情要是被政治对手攻击,很容易威胁到官途的。
也正是如此,何乔远在奏章中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开海虽然有各种不好,为此甚至还举了读书的例子,但其收益对朝廷绝对是有利的。
这其中,其实还点中了一个官僚阶层的要害。确实,开海对朝廷有利,但对个人并没有好处。因此,大明的大部分官员才不会做没好处的事情,做多错多,乌纱帽有没有危险才是他们最看重的。至于对朝廷有利,那又关他们何事?
这样的事情,古今中外,其实比比皆是,不过明末特别多。大明的灭亡,这个原因占了很大的比例,实在是令人痛惜!
崇祯皇帝想了一阵子,不由得暗自叹息,同时也有点警醒。对于开海所带来的好处,必须利益均沾。其海税收入,不能如何乔远所说,就用于闽地军费。
对了,还有一点,何乔远用以前的例子说,万历年间开海后
357 明末禁海的真正原因(3/4)